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重点措施》,结合乌海市实际,3月30日,乌海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点措施任务分解清单》(以下简称《任务分解清单》),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以及加强组织保障六个方面,提出了64项具体措施任务,并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要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全覆盖培训轮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加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保障;加快推进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点对点平台联通、信息共享、数据交换等措施任务。
《任务分解清单》还特别明确,要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政策,严格区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与有组织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严防滥用涉人身自由和财产性强制措施。结合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市、区检察机关要聚焦法律监督难题,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优化法律监督质效,更好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作用,为乌海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