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8月13日,贵州省黄平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当事人根据其自愿签订并通过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生态补偿协议,购买700余斤鱼苗在案发地河段进行增殖放流,对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本报通讯员王超 兰如木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