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2020年11月,零点公司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全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及检务公开情况进行评查。评查自2020年11月16日到11月25日;11月26日至11月28日进行复查。这是继2018年受委托进行评查后,零点公司第二次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全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情况进行评查。
评查对象方面,本次评查覆盖全国205家检察院,从层级上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31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32家省级人民检察院)、130家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含27家省会城市人民检察院、35家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68家地市级人民检察院)、42家区县级人民检察院。此次评查,在2018年评查的175家检察院基础上,新增了30个检察院,与2018年一样,都是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的;而且考虑到地理、人口分布形势,选择的这205家检察院比较均衡地覆盖了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检察院,新增的30个检察院主要集中在检务公开情况相对薄弱的地区。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采取“体验式在线检查”方式开展,通过初查、复查两轮检查完成最终打分。检查内容包括“检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和“相关检察信息发布情况”,具体细分为“网站设置”“微平台客户端”“网站访问友好性”“检察业务信息”“检察政务信息”“检察队伍信息”6个方面。

二、核心发现
从得分情况看,2020年检察机关网站建设和检务公开情况较2018年有显著提升。2020年基础得分平均为78.9分,较2018年的平均基础得分66.5分提升了12.4分。另外,2020年还有0.7分加分项,之所以有延伸服务加分项,是因为有的地方检察院不仅进行检务公开,而且探索开展便民延伸服务。为鼓励各地检察院加大探索力度,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本次评查对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的检察院给予加分鼓励。
从评查结果看,最高分为98.1分,最低分为36.9分。得分90分以上的检察院有37家,得分80-90分的有70家,得分70-80分的有66家,得分60-70分的有15家,低于60分的有16家检察院。得分较低的检察院普遍在相关信息发布上有所欠缺,比如“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发布情况”“优秀检察建议制发落实情况”“及时、全面发布检察专项报告”“公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外部监督情况”“内设机构对外联系电话”等。
现公布本次评查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检察院。


三、全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和检务公开工作特点
(一)网站建设基本达标,部分有特色。205家被评查检察院中,204家有门户网站(网页),网站内各栏目链接跳转顺畅。188家在门户网站首页有“12309中国检察网”的有效网址链接。在网站内容设置方面,多数网站内的栏目都对应地展示有内容,栏目标题指向性强,检察业务信息更新较及时。
(二)微平台建设见成效,影响力日渐凸显。205家被评查检察院中,194家的网站首页公布了微平台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头条号已是检察机关微平台客户端的标准配置,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正成为检察机关微平台的发展新方向。
(三)网站板块针对性强,无障碍浏览有榜样。205家被评查检察院中,193家的网站在首页设置了搜索框且搜索功能正常。在栏目设置方面,多数能围绕检务信息展开,机构简介、检务指南、检务公开等基础栏目完备。
(四)检察业务公开到位,信息公开有探索。205家被评查检察院中,146家在网站上明确提供了与检察机关办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文件,128家根据修订后的法律及时更新了相关诉讼服务信息,3家检察院进行了法律文书“反向公开”等探索行为。
(五)案件信息公开有突破,专项活动有体现。案件信息尤其是法律文书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全国层面,12309中国检察网是全国检察机关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的主要平台,12309中国检察网可以根据省、市、区县等索引实现精准的地区查询。以某评查日当天情况看,全国检察机关公开法律文书总量为110余万份,当日新增3866份。另外,205家被评查检察院中,168家以新闻、通报、会议记录等形式提供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的信息。
(六)十大业务有分工,工作报告有公布。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中明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四大检察职能、十大业务部门。205家被评查检察院中,190家公开了内设机构改革后新的机构设置情况。如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首页有“网上检察院”模块,内部区分列出“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类型,每类信息进行点击后,有详细介绍页面,包括对应检察部的简介、部门业务动态、部门涉及业务的办案流程、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此外,170家检察院公布了本院的工作报告,其中有73家连续公布了自2016年以来的工作报告。
(七)领导信息齐全,党建工作有覆盖。205家被评查检察院中,188家公布了院领导信息,其中143家公布的院领导信息中包含姓名、照片、学历、工作经历、任免、分工等比较完整的信息,118家公布了检委会委员或检察员法律职位相关信息。
四、全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和检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广度和深度尚存不足。从公开广度来看,存在重刑事检察业务信息公开,轻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信息公开的问题;从公开的文书类型来看,主要公布了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四类法律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类公布情况不够理想。从公开深度来看,案件公开听证、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办案数据分析、优秀检察建议制发落实情况、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情况、检务督察情况等深层次展示检察业务的信息公开不够充分。
(二)检务公开形式单一,新媒体亟待突破。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取得良好成绩,但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应用方面创新性不足、影响力不强、关注度不高,未能适应“掌上”生活时代提供“掌上检察产品”。
(三)公开效果有待加强,用户体验感需提升。检务公开平台的服务性和实用性、创新性和时代性、便民性和友好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在开发语音提示系统、文字放大功能、多语言文字版本等功能,为特殊人群如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获取信息,提供便捷方式的举措办法不多。
(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维护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部分检察院的门户网站的栏目更新不及时、应下线功能未下线,不同检察院信息更新的时间间隔不统一,对信息维护没有规范的标准。
五、建议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及检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细化网站应开设哪些栏目、公布哪些信息、有什么技术要求等。二是加强上级检察院的统筹指导。从评查情况看,检察院层级越高,网站设置及检务公开情况越好。因此应加强上级院的对下统筹和指导作用,提升各级检察院的整体水平。三是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在保证检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基础上,更加关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信息发布、更新时间。
来源:高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