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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8日在清水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志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政治建设引领,锚定“争创全市一流”工作目标,在完成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摘帽”的同时,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确保检察发展的正确方向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强化“政治建设”这个引领,并贯穿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深学细悟,筑牢理想信念政治根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准检察工作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提出“以抓出检察业绩检验学习成效”的目标,开展了检察长讲党课、“党员讲党史、喜迎二十大”主题党课、“聚焦二十大、检心永向党”主题征文、“检察蓝进基层”法治宣讲等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检察干警自觉呵护 “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崇高荣誉。

——党建领航,助推检察业务增效提能。推动以党的建设实效审视检察业务成效,以检察业务成效检验党的建设自觉,激发检察人员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内生动力。开展“党建+检察业务”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活动38场次,不断抓实抓好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我们强化党建引领并运用到检察办案中,实现办案数据名次提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在全区105个基层检察院中排名从去年的第83名提升到今年第39名,全市排名从去年的第8名提升到今年的第4名,政治建检焕发出的力量已成为检察力量的最大增量。

——戮力同心,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院党组从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入手,新建升旗台,让庄重的升旗仪式激发干警爱国之情;新建文化活动室,进一步丰富干警业余文化;开设“学数强检”课堂,把自身所办案件融进课堂,把数据思维转变成战斗实力;出台奖励举措,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选拔优秀人才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外出学习交流等活动,把新理念、新思想“带回家”。今年在微信公众号等刊物上发表原创作品320篇,被最高检《检察日报》采用3篇,2个集体、8名干警受到县委和上级机关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自治区院评为三等功,1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以综合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市院评为“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干警的获得感增强了,队伍的整体素能实现了再提升。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展形象、开新局”作风整治活动,接受市院开展的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大力整治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用制度管人管事,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的良好工作氛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引导干警强化自律意识,始终做到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廉洁从检。

二、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强化检察履职的使命担当

始终围绕全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行稳致远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以赴,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全面做好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等工作,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全链条、各方面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截止2022年12月20日(下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件10人,不批准逮捕7件9人。提起公诉33件66人,不起诉16件18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努力护航金融安全,在办案中发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无吸收存款资质进行融资行为,随即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行金融监管职责,净化了县域金融环境始终坚持检察业务不停歇,疫情防控不松懈,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我院先后组织1100多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接续奋斗,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体现政治责任。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等犯罪,起诉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2件2人,帮助追回“血汗钱”100余万元。聚焦农村地区“一老一小”,与公安、银行等部门共同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实现检银联动、检警联动,共同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积极推动司法救助成为“民心产品”,打造品牌亮点,两年来,对符合条件的8件10人给予救助,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1.8万元,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勇毅前行,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中展现法治责任。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主线,找准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发力点,能动司法、主动履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大举措,充分利用12309服务平台开通“绿色通道”,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县工商业联合会、司法局等6家单位成立了县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担当使命,在守护绿水青山中展示检察责任。全年立案查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8件。一方面协同治理,保护黄河。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及各乡镇,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有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协作配合治理。督促清理河道垃圾,关停违规取水口一处,恢复被占用河道。立足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宏河、北堡、五良太等乡镇清理生活垃圾、废弃地膜20余吨。另一方面跨区域联动,共话黄河保护。与准格尔旗、偏关县、河曲县制定《关于建立检察机关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共同保护“几”字弯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宪法定位,对标对表县委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重点措施》,为提升全县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更加坚实的检察保障。

——奋楫争先,刑事检察监督更加强化。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2件2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4件次。联合县公安局与法院启用“非羁码”,实现非羁押人员“云”监控。加大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工作,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所涉及问题均已整改。

——以民为本,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全年依职权受理再审案件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受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采纳回复率100%。依法开展对同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案件15件,经我院调解执行和解1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采纳回复率100%。支持起诉案件3件,法院作出判决,依法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执行案款专项监督活动、涉企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加强与法院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

——实干为要,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扎实。办理行政检察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依法开展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相关单位均已整改落实。积极践行“精准监督”理念,与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加强林草执法查处领域协作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检察长+林长”联席会议,共同推进县域林草资源司法保护。

——提质增效,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更加有力。以保护黄河、长城为抓手,树立独具我县特色的公益诉讼品牌,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经审查不立案9件,立案46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同比受案数上升358%,立案数上升283%,实现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全覆盖。围绕危险化学品、违法建设施工等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了《关于消防安全领域“检消协作”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退役军人事务局、韭菜庄乡、北堡乡人民政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改善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以检察力量守护英烈荣光。

四、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着力保障民生权益

始终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自觉在为民办实事中担当作为。

——用心用情,化解社会矛盾释放检察温度。牢固树立办案就是办理涉案当事人“人生”的理念,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司法境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严打击涉“两卡”犯罪,成功起诉一起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坚持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围绕社会治安、自然资源、金融信贷等领域开展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件。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9件次,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心中笃定,努力做保障幸福平安的“守护人”。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联合住建等部门共同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57个,加装防坠网1057套,切实守护“脚底下”的安全。针对城关镇城区街道马路隔离护栏破损问题,向县交警大队发出检察建议,县交警大队协调争取160余万元资金,更换了原有隔离护栏,并新增了万和厚路等900米的隔离护栏,拉起安全“警戒线”。督促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健身器材20余件。开展屠宰场专项监督活动,保障群众“肉篮子”安全。持续助力整治“飞线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向县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倾心呵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件。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区院、市院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双语普法送基层活动。结合“法律八进”,开展法治进校园、“温暖青春、检爱同行”、“情暖童心、法治进乡村”等系列活动,并针对未成年人进入酒吧、KTV问题发送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用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参加了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全面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组建“听证员库”,举办检察听证活动27次。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各位代表,我院各项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监督和帮助。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立足全县工作重点,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够精准、措施不够细致。二是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合不够紧密,党建引领业务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够及时,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仍不到位。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与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高素质的青年干警培养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细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住检察人才这个关键点,持续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实践,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拥护两个确立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凝心聚力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听党指挥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优成效建设平安清水河抓好“中发28号文件”及自治区党委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类案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确保民族团结和民族领域安全稳定。

三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巩固乡村振兴成果。聚焦黄河“几”字弯文旅产业发展示范区“六个一”工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刑事和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矛盾,推动诉源治理。

四是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狠抓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精准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职责,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五是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我们将继续用好四大学习平台,持续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融合推进,有计划、有目的地将优秀年轻干警选派到任务重、困难大的重要岗位,帮助干警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成长提高。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落细落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启航号角已吹响,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笃定目标不放松,铆足干劲再加压,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的清水河县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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