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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8日在清水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徐志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十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工作的回顾

2018年以来,是清水河县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四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县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四年。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团结带领全院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担当、主动作为,为清水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践行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更加坚定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明确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融通政治、大局、为民,以自觉能动履职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把“两个确立”落实、做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悟于心、践于行、落于实,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2次,把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同频共振,让政治要求更严更好的引领检察工作,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的体现政治要求,努力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高度统一。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着力以政治建设打造检察铁军,采取一把手讲党课、专题讲座,开设夜间、周末课堂,推动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利用老牛坡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2次,党史讲座3次,教育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彻底肃清流毒影响,进一步纯洁队伍,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以刀刃向内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累计收到各类交办转办线索16件,全部核查完毕,办结率100%。梳理涉法涉诉案件43件,结案率100%,化解率81.81%。全部办结中央第八巡视组和上级检察机关移交案件。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案件10件,向相关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提出检察建议2件,所涉及问题全部整改。全力开展民事执行款物专项监督,与县法院联合进行全县执行款专项清理,发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通知书1份,提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清理不明案款17.3万元。以顽瘴痼疾整治破解检察工作难题,围绕七大顽瘴痼疾排查出4个方面5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以建章立制推动常治长效,建立29项制度常态化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全面调整,有效增强了班子整体活力。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通过“线上+线下”互补培训模式,持续推进思想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党组会10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5次,全院集中学习102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讲座1200人次。鼓励干警运用学习强国、检答网[1] 、法宣在线等线上学习平台提升理论知识水平,不定期开展学习“回头看”知识测试,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为,营造“比学赶超”学习氛围,实现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双提升。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以及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不断完善员额检察官权责清单,对领导办案作出具体规定,2018年以来,入额领导理案件141。不断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提出“用简单办法解决复杂问题”的思路,创新性提出三合一考评法[2]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通过公开招考引进具有全日制大学文化程度的年轻干警17名,8人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充实了检察人才队伍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有力抓手,有效防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39条,“逢问必录”逐渐成为思想和行动自觉。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四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自我监督,提高干警练本领、抓落实、打硬仗的能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0次。

二、深化平安清水河建设更加有力

——依法履职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2,起诉153人,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犯罪34人、起诉39人,批准逮捕侵犯财产权利犯罪32人、起诉43,批准逮捕其他各类刑事犯罪52人,起诉83人。对29起故意杀人、致多人死亡交通肇事等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为公安机关取证提供有效指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投入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大局,参与民族区域自治法普法宣传,全力维护民族自治地区安全稳定。

——锚定目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始终把扫黑除恶斗争摆在突出位置,制定《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审查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17,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纠正漏捕2人。聚焦“六清”[3]要求,对我院办理的涉恶案件全部进行排查,建立8项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落实责任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落实县委防疫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做到防疫和办案“两手抓、两不误”。组建“党员抗疫先锋队”,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全院干警投身联防联控、社区村委卡点防疫一线,以实际行动展现检察忠诚与担当。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细化服务六稳”“六保措施,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通力协作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2件,提起公诉上级交办、同级监委移送、改变管辖案件7件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人,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努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

、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自觉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将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48件,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4]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会商会议,共同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6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涉及受害群众113人、涉案金额1907万元。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5],起诉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信用卡诈骗等经济犯罪6人,并针对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向3家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聚焦民法典发布、农村宅基地纠纷等“热点”关注,结合全县开展的“法律八进”活动,30多名检察干警深入全县8个乡镇的22个村委和社区,围绕危险驾驶、森林草原防火等内容,以案说法、以事警示,推进检察普法制度化常态化。

——立足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党建扶贫为引领,落实好包联帮扶责任,为城关镇石湾子村委、碓臼坪村委提供9万余元电脑、化肥等物资帮助,选派3名干警持续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检察干警帮扶的贫困家庭已全部脱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检察力量。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秉持“应救尽救、能救则救”司法理念,救助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15人,发放救助款38.3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深化生态检察守护绿水青山。立足全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思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保护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各项措施,主动参与沿黄治理工作,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开展“保护黄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乡村环境整治”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与山西省偏关县检察院制定《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形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督促清理黄河河道内乱堆建筑垃圾450立方米,疏通非法占用河道0.5公里,拆除河道违规建筑50余亩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准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审查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6人。坚持平等保护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建立常态化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为全县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检察更加用心

——精益求精做好社会公益保护。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参与全县河流管理保护“秋季”行动,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农牧和科技局会签《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协作机制》,加大对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工作,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常态化、全覆盖。2018年以来,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6件8人,其中批准逮捕2件3人,发出诉前公告3件,提起公诉6件8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依法依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将司法政策与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相适应,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始终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确保人权保障更加到位。依法不批准逮捕30不起诉202021年不捕率、不诉率分别比2018年上升14.15%和10.57%。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6]198人用率2020年的83.10%提升到97.52%,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92.86%提升到100%。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24名在押人员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促进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多措并举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过“推行机制+法宣教育+托底救助”三合一保障模式,积极践行“检察蓝”守护“春蕾红”承诺。持续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等制度,让法治阳光照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选派优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与学校建立长期法治辅导机制,开展未检普法宣传、检察开放日、关爱未成年人等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覆盖师生、群众2000余人次,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实、做细。对因案失去双亲的2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彰显法治的温暖和力量。2018年以来,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件4人,起诉3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活动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跟踪帮教1人

——真心实意办好群众信访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启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及时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确保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不打烊”。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80余人次。坚决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018年以来,受理信访案件93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7次,带案下访8件,包案息访2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结果答复,推动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加高效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发力推进两项监督工作,完善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机制,监督立案56人,监督撤案719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4件次,发出检察建议1件,纠正漏捕2人、漏诉5人。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次,提出检察建议2件,提出量刑建议107人次,法院采纳率92.52%。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31次,对45个议题发表意见,采纳率88.8%,为推进更加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贡献力量。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夯实派驻检察工作基础,进一步规范派驻检察室的设置和管理,细化明确派驻检察室任务、责任,以“智慧执检”技术应用为支撑,突出重点全面履职,积极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法治教育16次,开展安全大检查22次,向县看守所、司法局发出检察建48份,全部得到采纳回复。充分发挥平安建设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开展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活动,对216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回访考察,纠正脱管人员2人,努力把工作往前推进一步,往深做实一分。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7件,提出检察建议26件,终结审查1件,均予以采纳回复;办理生效民事裁判监督10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终结审查1件。不断巩固深化“基层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成果,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2018年以来,立案审查各类行政案件62件,提出检察建议55件。

——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积极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件比[7]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核心指标,让案件数字下降,司法温度上升。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下降至1.26;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分别下降72.22%和50%;2021年开展自行补充侦查12件,做到从无到有的突破。2020年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29人次参加听证会4,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化解矛盾。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建成网呈会议室、听证室、一体化融媒体指挥中心,引入案件质量指标分析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网络系统,司法办案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各位代表!2018年以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4次,面对面联络代表108人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庭审、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等检察重要活动39人次,让监督更直接更深入。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6条,公开法律文书265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25次拓展公开新渠道,县检察院新媒体发布信息4544条,原创481条,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018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所有成绩的取得都是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年来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一是检察理念仍需进一步更新,服务大局、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二是智慧检务建设滞后,“大数据”运用不充分。三是司法理念滞后、人才难留等短板难以达到自身高质量发展要求。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2022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抓实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夯实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政治定力、政治历练、政治担当、政治自律,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党建的核心内容,纳入各类培训和日常学习,推进政治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科学政治理论凝聚推进检察发展的思想力量,以坚强政治领导厚植推进检察发展的制度力量,以正确政治路线引领检察发展的方向,在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中体现检察担当和政治站位。

二、围绕工作大局,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坚决打击各类金融犯罪,守好百姓的“钱袋子”。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法治手段助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圈。深化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法治方式保障民族团结和稳定的工作理念。

三、注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司法为民情怀贯穿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坚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更好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抓实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打击和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之以恒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做到中小学校及教学点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开花结果。真心真情办理群众信访,全面推开检察听证、检务公开、案件公开、司法救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高检院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布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职能作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做到办案优质、监督精准不断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规范行使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职权,深化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案件评查,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抓实人才队伍建设,锻造德才兼备的检察铁军。全面落实人才强检战略,加大年轻干警培养选拔力度,为检察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抓好检察官遴选、员额退出配套制度的落实,做到有进有出、形成活水。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风向标”作用,以科学考评提升各项工作质效。持续抓好检察人员专业培训,利用好中检网、检答网等平台,广泛开展业务讲堂、视频教学,邀请法学专家授课答疑,推行实战业务竞赛,形成检察教育培训的强大合力。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始终坚持从优待检和从严治检相结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树立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再望前路,只争朝夕。各位代表,新时代检察事业新的发展刚刚破题,强化法律监督依然在路上。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们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再接再厉,接续奋斗,以过硬的本领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以优异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名词解释

1、检答网:2018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基层检察官建议,开通为全国检察人员提供法律政策运用和检察业务咨询答疑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检答网。该平台主要通过-答形式提供服务,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所有检察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均可登录检答网进行提问,其他检察人员可以在线解答、交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级检察院组织专家组给出权威解答意见。

2、三合一考评法:对员额检察官通过领导班子评分、全员评分、评查案件评分的“三合一”方式评比;对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通过班子评分,全员评分,部门领导评分的“三合一”方式评比。

3、六清: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于2020年4月8日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具体是: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4、“断卡”行动:2020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

5、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上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案-件比: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称《评价指标》),标志着检察机关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正式建立。根据《评价指标》规定,“案-件比”中的“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到审判结束前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形成的件,“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可能就越长。反之,“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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