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清水河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云飞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开启检察新征程,谋划检察工作新发展。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清水河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一条主线”,坚持“一个总基调”,落实落细“四大检察”,突出“两个围绕”,检察机关思想理念持续更新,检察队伍精气神全面提升,检察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为全面建设平安清水河、法治清水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一条主线”,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践行初心使命
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院把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统筹起来,作为主线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既做实常规动作,更创新特色安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形成“办实事、求极致、解难题、葆本色”的具体要求,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突出领导带头,注重全员覆盖。在主题教育中,我院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做到领导干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理论培训、检视整改、实地调研等形式,多措并举推进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聚焦所学内容,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8次,支委会学习3次,各党小组学习9次,全院干警集中学习10次,参加理论培训168人次,撰写心得体会70余篇,切实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从严治党”等8个主题开展了学习研讨,为高质量推动主题教育打下良好基础。结合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谈话45人次,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推动主题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内涵,注重学习形式。国庆节前,与单位驻地社区城关镇南园社区共同开展升国旗仪式,进一步提升学习教育效果。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调研基础上讲授专题党课4次,进一步强化爱党爱国之情、锤炼党性。结合全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的初心》,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三)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成果转化。检视问题到位是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关键。我院结合实际,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坚持带着问题,分别围绕脱贫攻坚、绿水青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开展调研活动,深入征求意见建议,领导干部检视问题16个,听取意见建议17条,制定整改措施22条,并提出“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以生态检察为抓手,守护清水河县蓝天碧水净土”等工作思路举措,切实把调研成果体现在工作成效上。
二、坚持“一个总基调”,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上持续发力
一年来,我院全面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工作总基调,聚焦工作重点,细化服务举措,努力增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认真开展好检察领域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检察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自觉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全年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件1人。
——精准助力脱贫攻坚。秉承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的初心,积极落实县委关于扶贫工作部署,集中精力做好国家扶贫政策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建设美丽乡村。继续选派3名优秀干警驻村开展扶贫工作,组织我院34名干警对城关镇90户贫困家庭开展面对面帮扶,贫困家庭已全部脱贫,既履行好自己职责,又落实好帮扶任务。
——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我县乡村环境问题,开展了“乡村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4家行政执法部门及8个乡镇,召开乡村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以全县8个乡镇为主体,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检察院监督的联动机制。此次活动主要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农村水环境污染以及农用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乡村环境整治提供司法保障。通过排查发现相关线索2件,已立案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二)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年来,我们严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不降格处理、不拔高凑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全年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件3人,提起公诉1件4人(其中1人为上年度批捕在逃人员,本年度投案自首)。严格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指导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时间表,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狠抓整改落实。聚焦“扫黑除恶大起底排查”活动,对2008年至2019年以来我院办理的所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进行集中梳理、逐案排查,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聚力“打财断血”,针对办理的张某东涉恶犯罪集团案,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涉案财产的核查工作。聚责制度保障,制定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和宣传工作方案》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大三长、小三长”会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聚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立足“两微一端一站”等媒体平台,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发布主要做法、打击成果、典型案例等内容47篇。同时还通过悬挂固定标语、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和调查问卷、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措施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总体部署,积极履行检察环节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机制,全年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市检察院交办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市检察院交办土左旗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件2人,正在审查1件1人。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检察产品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以来,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市检察院与政法各部门会签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办法》,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宽大处理的同时兼顾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适用率达92.8%,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得到充分落实,司法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受害群众利益得到有效救济,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深化“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走进清水河县高级职业中学,开展以“拒绝毒品侵害,珍惜美好未来”为主题的宣讲活动。继续派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重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办案始终,全面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全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
——积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助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理,全年接受各类来信来访14件,均按照“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要求,做到件件有回复,案案有结果。拓展司法为民渠道,常态化、规范化应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9人次。全面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宣传工作,让更多人了解、熟知12309,同时运用这个智能化平台为群众表达诉求、查询案情、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持续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3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
三、落实落细“四大检察”,着力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一年来,我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办案质量更高、业务能力更强为目标,牢固树立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整体检察监督理念,努力推进法律监督专业化建设。
(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推进平安清水河建设
——推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不断完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是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我院积极落实最高检部署,从2019年5月起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个主办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到底,刑事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全年审查批捕各类案件30件33人,不批准逮捕3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56件67人。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撤案2件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积极履行审判监督职能,运用量刑建议、抗诉、再审建议、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等监督手段依法监督,全年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7次,发表意见全部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为刚性监督提供可靠保障。积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5件,向县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份,全部得到采纳回复。积极开展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监督活动,深入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实行法律监督16次, 回访考察社区矫正人员160人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4次、公益劳动4次。
——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为进一步提升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在积极主动与县公安局协商沟通的基础上,成立了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检察室。工作中,始终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严守保密制度,共同防范办案风险”的工作原则,既畅通公安、检察执法办案协作配合,也为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开辟了新途径。
(二)认真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以新理念为引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检、法两院良性互动,与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注重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推进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落实跟踪监督等专项活动。全年受理当事人再审申请案件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依法开展对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监督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全部得到采纳回复。
——以提高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在办理审判违法和执行监督案件的同时,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全年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调取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立案监督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依职权开展督促履职23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起诉检察建议23份,均予以采纳回复。
(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
——开启“三检合一”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主动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三检合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要求,实现对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领域的案件实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并审查,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在同一部门内履行,以实现查办公益诉讼案件的最佳效能和案件质效最大化,彰显检察刚性。一年来,重点排查破坏生态环境 、资源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排查线索19件,立案查办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
——扎实开展保护黄河流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在开展了为期一年“保护黄河”公益诉讼活动的基础上,2019年我院又顺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一方面,与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和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标准的及时决定立案审查,为“打造沿黄生态走廊”保驾护航。同时会同上述部门对黄河流域“四乱”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清除黄河流域乱堆建筑物和垃圾450立方米。另一方面,为加强黄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我院与山西省偏关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签订,有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协作配合治理,确保黄河流域内蒙古清水河县、山西省偏关县流经区域生态安全。
——继续开展专项工作“回头看”活动,服务保障民生民利。2018年8月,按照高检院的统一安排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将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纳入本次重点监督范围。2019年8月之后我们又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城关镇范围内中小学校周边摊贩、商店售卖香烟和不健康小吃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确保学生吃得放心、安心,通过排查发现相关线索3件。
四、突出“两个围绕”,锻造新时代检察队伍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改革部署,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全院干警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监督问题来体现政治担当,防止和避免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两张皮”。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9次,支委会18次、各党小组学习会36次、全院集中学习32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20余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95人次,充分提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中检网培训等学习平台使用率、参学率,抓实抓活思想教育工作。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全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整治 “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活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开展检务督察36次,领导班子与干警谈心谈话12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部,既织密织紧制度,又抓好执行,抓常抓细纪律作风建设。
——主动接受监督。继续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检察办案内部监督,全年评查本院各类案件15件,参与全市检察机关互评22件。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抓好审议意见落实。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全方位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活动3次,征求意见建议26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各界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5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6条,发布法律文书46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14次。按照上级院统一安排,先后举办“‘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监督员、劳模、教育、妇联、民营企业家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接触和了解检察工作,感受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二)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践新要求,提升检察自觉检察担当
——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认真落实上级院安排部署,从2019年4月份开始,以构建适应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机构格局为目标,开展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原有17个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8个,并择优选拔8名优秀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综合各部门工作任务、办案量、办案难易因素和员额检察官数量,合理分配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岗位,保证人岗相适。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内设机构改革和中层干部选拨如期完成。新的内设机构正式运行后,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蓬勃发展,较之以往相比,很多工作开展得更具特色、更有影响、更富成效。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成聘用制书记员过渡及招考工作,充实了司法辅助力量。严格执行上级院有关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以及司法警察的相关考核办法,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检察人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采用“自动轮案为主、手动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快速分流,全年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230件,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37件。
——推动智慧检务与司法改革深度融合。为全面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实现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全覆盖,我院以升级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投入500余万元升级改造检察工作网、检委会会议室、楼宇安防、机房及服务器五个建设项目,实现每间办公室“万兆光纤点位”全覆盖。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为我院开展智慧检务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各位代表,2019年是检察机关经历重大职能调整后在新起点上开创新局面的关键之年,也是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补短板强弱项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平安清水河建设同行,与法治清水河建设同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我们检察人坚定信仰、信念和信心,团结奋斗、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表对标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检察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率有待提高,检察产品供给不够优质,服务保障水平仍需提高;二是聚焦主责做精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任重道远;三是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滞后,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四是现代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影响制约检察职能发挥。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抓好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第一,以更高站位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主动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第二,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服务保障全县经济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办好案为抓手,深化细化服务保障措施。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清水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防止司法不当介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第三,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清水河建设。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始终绷紧稳定这根弦,切实做好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继续为反腐败斗争作贡献。以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为重点,持续加大民事审判、执行和虚假诉讼活动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刑强民弱”问题。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认真梳理挖掘行政监督案件线索,力争做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认真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的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全面加大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力度,为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以更新思维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办案规定,优化办案组织,压实司法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举措落实,不断增强检察活力。加快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服务办案、方便群众为导向,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第五,以更严标准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对标“四化”要求,增强检察人员政治觉悟、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干警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工作的专业素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主动与身边先进典型对标对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清廉本色。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法治信仰,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具活力、更为美丽、更加和谐的清水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