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用车保有量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集体参加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察调研检察指导等集体公务活动;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于:办案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