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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检·若水】装修噪声扰民,应当如何维权?
时间:2026-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例

小美居住于某小区,其楼上业主小圆装修房屋时连续多日在早7点前,晚9点后使用电钻,锤子等工具,由此产生噪音,家中老人因噪音失眠,血压升高。孩子无法安心复习功课,一再沟通无果,小美最终报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清小检提醒您

装修是喜事,但别让噪声扰了邻里和谐。遵守施工时间规定,避开居民休息时段,施工时尽量采取降噪措施,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守法的体现。


丨来源:清水河检察

丨文字:政治部

丨图片:AI生成

编辑武丹

丨审核:张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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