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碓臼坪古戏台,坐落在清水河县北堡乡碓臼坪村,它见证了明长城脚下460多年边声连角、戏曲悠扬的历史岁月,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然而历经数百年的风蚀雨打、人为破坏、修缮滞后,如今变得岌岌可危、黯然失色。
2024年1月,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开展文物保护线索摸排时发现,碓臼坪古戏台存在主体结构弯曲、墙体倾斜坍塌、周边无消防安全设施等诸多安全隐患问题。经多次现场踏查、充分调查取证、邀请专家论证后,向相关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但因古戏台属于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擅自修复,行政机关需对修缮方案逐级上报。对此,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实效,始终保持同行政机关交流协调,于2024年12月30日修缮方案获批,行政机关依照检察建议书迅速增设消防设施、清理杂草,做好划定范围和宣传工作,使古戏台得到了及时保护。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好案件监督实效,确保碓臼坪古戏台得到有效保护和修缮。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志国亲自带队,同步邀请县文化旅游局、北堡乡人民政府、碓臼坪村民委员会,并特邀文物专家在碓臼坪村开展公益诉讼现场磋商会。会上明确修缮方案的后续推进,梳理了修缮资金等关键问题,为县域巩固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成效及后续文物保护联合行动开展提供经验思路。
文物与文化遗产是时代的见证者与亲历者,承载了厚重的历史文化价值。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做实黄河几字弯、明长城文物文化保护领域案件办理,主动延伸职能,坚持系统思维,跟进办案质效,并通过磋商会议、专家论证等方式,有力解决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同时,也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力开展综合治理,助力维护历史文化传承和传统风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