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要求,持续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切实强化对民事执行工作的检察监督,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以“三项举措”赋能执行工作提档加速,确保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立足主业,强化执行案件精准监督
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精准监督理念,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注重做好调查核实工作,积极向相关部门调取证据材料,确保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当事人诉求,为精准监督提供有力支撑。检察建议制发后,该院持续跟进监督落实情况,定期向法院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对检察建议的回复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提升执行案件监督质效。
补强机制,扎稳执行案件制度支撑
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共同促进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清水河县检察院牵头与县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法院执行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围绕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提高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三个方面,就民事执行工作交流研讨、申请监督受理范围、依法应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深化协作意识,推动执行与监督信息共享,聚力破解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不留盲区,加强执行案件现场监督
今年以来,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应法院邀请,对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执行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并参与纠纷化解10余件。为保证监督质效,执行前,检察官认真查阅法院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审查执行依据、执行方案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与执行法官就案件的执行工作流程、执行程序、措施及方法进行详细沟通,明确监督的范围和重点,确保强制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是破解执行难、执行乱的有效途径。清水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升民事执行监督专业化水平,力求在破解“执行难”中与法院形成合力,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让执行更有力,让监督更有效!